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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应向清算组移交哪些材料
2018年7月23日
北京公司清算纠纷律师
一般来说,
企业
的法定代表人掌握着
企业
的重要证件和凭证,宣告
企业
破产
后,在人民法院主持下,
清算
组正式接管
破产
企业
的,
破产
企业
法定代表人在向
清算
组办理移交手续时,应移交下列
材料
:
1、至
破产
宣告日止的
破产
企业
的财务决算;
2、
破产
企业
的全部财产清单;
3、
破产
企业
生产经营业务(包括经济合同履行情况)清结情况;
4、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;
5、
破产
企业
法定代表人签署移交财产保结书,保结书应明确保证
破产
企业
资产已全部移交,无隐匿瞒报的
破产
财产,如有隐瞒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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