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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伙人占据店铺转让费用 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差异

  魏鑫律师,北京公司清算纠纷律师,现执业于北京市昊衡律师事务所,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,秉承诚信、谨慎、勤勉、高效的执业理念,受人之托、忠人之事,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。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,恪尽职守,为当事人提供快捷、优质、高效的法律服务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,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;在办案中不畏权贵、据理力争、维权护法,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。

合伙人占据店铺转让费用

  全部转让的,转让人不再是公司股东,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;部分转让的,转让人不再就已转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,受让人就已受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。

  你好:

  我于2009年5月与两位朋友合伙经营一饭店股份均等,后因饭店经营亏损,于2010年2月暂停营业,于2010年4月中旬以33万人民币转让,但因谈转让事宜时,我和乙因出差均不在,则丙去谈转让事宜。但转让资金拿到手后,并没有告知我和乙。数天后我出差回来和乙共同询问转让款项,丙借各种理由推拖几天后,才告知我们,钱已被他用掉。并承诺数天后将属于我们个人所得的钱偿还。但一直到至今丙未偿还任何钱,甚至还在口头上说过拒不承认此事。对偿还这笔款项非常消极。

  我们合伙经营时有我们三方共同签字的房屋租赁合同。我们合作时,因为大意没有签署合作协议。丙和现在的转让方有转让协议但协议上无我和乙的签字。欠我和乙的钱,他也拒不肯打下欠条。

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,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。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,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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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差异

  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差异

  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本质上是相同的,只是形式上的不同而已;

  有限公司是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,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的企业法人。股东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,具有非公众和非公开的性质,属于人合和资合的统一。

  股份有限公司习惯性简称股份公司,本质上是相同的。

  股份有限公司是将公司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,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,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的企业法人。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,首次出资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,两年内缴付到位,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,在注册资本缴足前,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;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股东人数一般不超过200人,不少于2人;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股东人数没有限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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魏鑫——北京公司清算纠纷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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