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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公司的区别

  魏鑫律师,北京公司清算纠纷律师,现执业于北京市昊衡律师事务所,为人谦和,办案认真、务实,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,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、维护正义的信念,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。秉承 “受人之托,忠人之事”的原则,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,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。

  

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条件

  有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,享有独立的人格、具有独立的财产及独立承担法律。因此,在股东设立有限公司时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,其中包括应该有50人以下的股东;公司必须有充足的资金才能正常运营。股东没有出资,公司就不可能设立。股东出资总额必须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。特定行业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前款所定限额的,由法律、行政法规另行规定。公司章程由全体出资者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制定,经全体出资者同意,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、盖章。同时有限公司应该有明确的住所、名称及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,其中组织机构一般是指股东会、董事会、监事会、经理或股东会、执行董事、一至二名监事、经理。

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公司的区别

  1、有限公司是属于;人资两合公司;其运作不仅是资本的结合,而且还是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,在这一点上,可以认为他是基于合伙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;

  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是资合公司,是股东的资本结合,不基于股东间的信任关系。

  2、股权表现形式差异:

  有限公司里,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,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所认缴的出资额比例来表示,股东表决和偿债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;

  而股份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数额较小、每一股金额相等股份,股东的表决权按认缴的出资额计算,每股有一票表决权。

  3、设立方式及流程差异:

  有限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,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,也不能发行股票,不能得上市。设立流程为:订立公司章程、股东缴付出资、验资机构验资、设立登记;

  股份有限公司除了可以使用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外,还可以向社会公开筹集资金并上市融资,但设立流程比较复杂:订立公司章程、发起人认购股份和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、验资、召开创立大会、设立登记。

  4、股东人数限制:

  有限公司的股东不得多于50人,保护了公司的封闭性;

 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2200发起人,股东人数无限制,上市公司拥有上百万人的股民都是公司股东。

  5、公司资本规模:

  除了上海自贸区内的有限公司、股份公司取消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外,其余地区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三万元。

  股份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五百万元,上市公司五千万元。目前国务院已经开会要求全国推广取消最低注册资本制度,貌似各地尚未执行细则。

  6、组织机构设置规范化程度不同:

  有限公司比较简单、灵活,可以通过章程约定组织机构,可以只设董事、监事各一名,不设监事会、董事会;

  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高,必须设立董事会、监事会,定期召开股东大会,而上市公司在股份公司的基础上,还要聘用外部独立董事。

  7、股权转让与股权的流动性:

  有限公司,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出资额。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,必须经股东会过半数股东同意,因而股权的流动性差,变现能力弱;

 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公开发行,转让不受限制,上市公司股票则流动性更高,融资能力更强

  
来源: 北京公司清算纠纷律师  Tags: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条件,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公司的区别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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