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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办理财产分割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程序

 魏鑫,北京公司清算纠纷律师,现执业于北京市昊衡律师事务所,法律功底扎实,执业经验丰富,秉承着“专心、专注、专业”的理念,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、每一个案件。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,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。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、维护正义的信念,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。

  

夫妻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办理财产分割证明


  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之规定,夫妻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分权和使用权,任何一方均不能说夫妻共同财产是自己的财产,但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的规定,作为公司股东投入到公司的财产必须完全属于自己所有,如果是共有财产,必须予以分割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明确规定,属于夫妻共同设立的公司,在设立登记时必须提交夫妻财产分割证明,没有夫妻财产分割证明,应当认定夫妻出资不符合形式要求不能登记。






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程序

设立有限公司可以同时设立分公司。有些有限公司,需要在主要经营场所之外的其他地方,设立其他的经营场所或者经营机构,这就可以在设立分公司。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一个组成部分,它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没有独立的财产,资产属于总公司,管理人员都由总公司聘任,不独立享有权利、承担,在从事经营活动时,应当以总公司的名义进行活动。但是,分公司是有限公司所属的一个重要经营机构,为了便于对分公司的管理,有限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作为一个重要事项,在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,并应当领取营业执照。


分公司设立登记的程序有两种:一是,设立有限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,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,就所设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申请,办理登记手续,领取营业执照。二是,有限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,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,领取营业执照。


设立分公司涉及到按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经过批准的事项的,应当依法经过批准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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魏鑫——北京公司清算纠纷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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